2006年05月11日 08:28
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限售股流通后将触发资产盘活、增值两大效应,分析人士认为“交叉持股”板块有掘金机会。
股改进程已过去整整一年,根据相关规定,限售流通股的部分股权将相继获得自由流通的权
利。而这些非流通股东有不少也是上市公司,业内人士称之为“交叉持股”。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这部分股权的通畅流动,将对持有这部分股权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
两大积极影响
资产盘活和资产增值
从当前A股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上市公司的交叉持股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上市公司控股其他上市公司,如健康元控股丽珠集团。二是上市公司参股其他上市公司,这是目前A股市场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主流形态。较为典型的有G新希望、东方集团、岁宝热电参股G民生,这属于多家上市公司集体参股另一家上市公司;G华资参股华夏银行,这属于一家上市公司参股另一家上市公司;G宁高科参股G栖霞、G中信,这属于一家上市公司参股多家上市公司。
随着股改进程的深入,上市公司参股的上市公司已有不少接近解禁的一年期限,这对持有这些股权的上市公司来说,将带来两大积极效应:一是资产盘活,因为原先非流通、难变现的股权在限售期满后,可以逐批变现,将给持股上市公司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更为重要的是,这部分股权因随时可变现而有点“硬通货”的特征,在银行质押等过程中,也有利于筹集更多的资金。二是资产增值。上市公司持有另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根据我国的会计准则规定,一般均以初始投资成本入账,经过IPO、再融资以及这些上市公司业绩增长之后,这部分股权已有所增值,但在先前股权分置背景下,转让这部分股权,大多是每股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所以,增值幅度相对有限。不过,在股改之后,由于有了二级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而二级市场价格一般又远高于每股净资产。所以,在股改之后,这些股权将大大增值,从而迅速改善持股公司的资产状况,提升其内在估值水平。
新会计准则带来双重惊喜
值得指出的是,这两大影响对上市公司资产状况的积极意义将已不仅仅停留在分析推论阶段,而且还将有望落实到上市公司的报表中。根据即将在2007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可知,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可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同时规定,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出售,该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将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而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因股改之后,可以拥有相对确定的二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因此,可以作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可以以公允价值计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中。而在目前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普遍高于相关股份账面价值的情况下,会计准则的改变将使得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大幅增加。并且,未来其所持有的股份出售时,也会带来当期收益的大幅增加。这自然会给投资者带来双重惊喜:一是每股净资产因公允价值计账而大幅增长,从而有望大大降低市净率,提升上市公司的内在估值水平。二是由于可以随时变现,所以,可以作为上市公司调节净利润增长曲线的重要工具,从而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
值得指出的是,在目前A股市场牛气冲天的背景下,新会计准则意味着上市公司股权的增值效应迅速放大,从而相应地提升那些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上市公司的内在估值水平,从而为这些上市公司的二级市场注入新的做多动力。
不过,在寻找投资机会时,我们建议投资者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上市公司的股权以公允价值计账,固然可以暂时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状况,但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并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难以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质量。二是要充分考虑到此笔股权对应资产规模对持股公司估值水平的影响程度。(秦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