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股权证的功能及特点

YONGHUA.NET 来源:勇华投资预测 发布时间:2006-09-26 15:03:29 发布人: 浏览: 人次


------认股权证的功能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市场功能来看,它丰富了市场投资品种,为证券市场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二是对发行人来说,它可以加大融资工具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顺利实现筹资目的;三是对投资者来说,权证能发挥杠杆作用,达到以小搏大的目的。
认股权证一般具有融资便利、对冲风险、高杠杆等特点。具体来说它具有5个特点:
------一是权证的持有者有权利而无义务,两者都有期权的特征。在资金不足、股市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购买权证而推迟购买股票,减少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
------二是风险有限,可控性强。从投资风险看,认股权证的最大损失是权证买入价,其风险锁定,便于投资者控制。
------三是权证为投资者提供了杠杆效应。投资人可用少量资金购买备兑权证,取得认购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可能赢得一旦这些股份上市可获得的价差,具有以小搏大的特性;
------四是结构简单、交易方式单一。认股权证是一种个性化的最简单的期权。它的认购机理简单、交易方式与股票相同,产品创新的运作成本相对较低。大部分衍生产品都是以现金进行交割,而认股权证可以用实券交割,更符合衍生产品发展初期投资者的交易习惯。
------五是权证的发行不涉及发行新股或配股。它的发行是因为发行人已拥有大量已发行的股票,或通过市场吸纳了现有的股票,以备各备兑权证持有者行使权利,因此发行备兑权证具有套现的目的,它并不增加证券的总量,不会摊薄正股的每股盈利;而一般认购证因涉及发行新股或配股,所以在发行时都伴随着股本的扩张,具有集资的目的。

认股权证在国际证券市场上的发展态势
------认股权证由于其风险低,结构简单,便于运作的特点,使它成为新兴证券市场金融创新的首选品种,截至2000年底,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FIBV)的55个会员交易所中,已经有42个交易所推出了认股权证。在德国、澳在利亚、Euronext等交易所买卖认股权证数目已达到数百个之多,我国台湾地区权证产品也非常发达。

什么是创设权证?
------权证最早起源于美国,但真正获得蓬勃发展的却是在欧洲,德国、意大利、瑞士等国长期占据权证交易额的前几名。近年来,以我国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为代表的亚洲权证市
场发展迅猛,去年香港地区以673亿美元的总成交金额跃居全球权证交易第一位,同时,澳洲的权证市场也在高速发展。
1、中国内地市场权证的交易制度构思
------目前中国内地市场现行的交易制度并非十分有利于权证交易的顺利开展,在进行制度构思之前,有必要对可能影响权证交易的制度框架进行选择。
1.1 竞价制度与做市商制度的比较选择
1.1.1 在中国内地市场权证交易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必要性
------无论是竞价制度还是做市商制度,在海外权证市场都有成功的先例,但就中国内地市场目前的环境而言,吸取香港地区权证市场的成功运作经验,在备兑权证交易中引入做市商制度非常有必要。
------1)引导市场合理定价。衍生产品对于中国内地市场的投资者来说还比较陌生,尤其是权证的定价相对比较复杂,如果中小投资者不能有效地对权证进行定价,那么容易造成价格较大幅度的偏离价值,波动加大,从而造成市场的无序以及投机盛行。如果引入做市商制度,可以凭借发行人的技术优势来有效引导权证的定价,从而消除市场上的非理性因素。过去宝安权证价格曾超过正股股价就是一个例子。
------2)保障权证市场具有足够的流动性。权证对流动性的要求非常高,流动性稍差一些,投资者面临的损失可能非常巨大,海外市场上某些权证在数分钟内可能上涨数倍或者下跌一半。此外,权证的追涨杀跌效应更加明显,在竞价制度下,上涨时没有卖盘,下跌时没有买盘的情况更容易出现,所以权证的流动性风险比股票更大,也更需要引入做市商来保证流动性。
1.1.2 在中国内地市场权证交易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可行性
------1)技术可行性。中国香港地区市场推行以竞争性报价为主、做市商报价为辅、投资者的报价与做市商的双边报价共同参与集中竞价的做市商制度。该种做市商制度完全采用原有的交易系统,而且做市商和普通投资者的报价指令并无区别,唯一需要的仅是要求做市商通过指定的席位来提供流通量。如果中国内地市场采取这种模式,不存在任何技术上的障碍。
------2)发行商意愿及持仓风险的可控性。在此之前,许多学者也考虑过在股票市场引入类似的做市商制度来提供流动性,但研究结果却表明,该制度最大的缺陷在于做市商的义务大于权利以致做市商没有动力来履行做市义务。做市商的双边报价指令和普通投资者相比没有优越性,交易仍然严格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做市收益仅是微薄的差价收入和交易手续费的优惠。而与做市商所承担的库存风险相比,这种收益显得微不足道。同时,即使为了获取差价收入,也没有必要通过履行做市义务来获取,完全可以直接入市进行交易。这样的做市商制度显然在股票市场是不可行的。但是,在权证市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首先,发行人为自己发行的权证做市,可以保证权证的流动性,增加其今后所发权证的吸引力。从香港地区经验看,某些大行的做市服务好,其所发的权证也较受欢迎,同时条款相似的几只权证,流动性好坏是投资者选择的首要因素,流动性越好,购买的投资者就越多,同时,参与的投资者越多又增加了权证的流动性,形成良性循环。所以发行人将会非常有动力来为自己发行的权证提供流通量。其次,由于备兑权证是发行人通过各类避险手段创造出来的,所以做市商面临的权证库存风险,也完全可以通过相反的过程来完全对冲(即少创造库存量的权证),所以发行人做市时将不承担任何的库存风险。因此,在股票市场不能引入的做市商制度,在权证市场是完全可行的。
1.2 T+0交易与T+1交易比较选择
1.2.1 权证市场推行T+0交易的必要性
------1)高杠杆特性带来高隔日交易风险。由于权证具有高杠杆的特性,其波动往往是标的资产的数倍甚至数十倍,所以一个交易日内的波动幅度将会十分巨大,如果和股票一样实行T+1交易的话,由于误判、误操作或者市场突变等因素投资者在日内将面临数倍甚至数十倍于股票的投资风险,而一旦实行T+0交易的话,投资者则可视情况及时做出调整,风险将大大降低。这也是海外成功权证市场大多选择T+0交易的主要原因。
------2)过夜的时间价值损耗严重。权证的价值是由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构成,如果实行T+1交易,当天买入的权证,至少需要等到第二天开盘才能卖出,这样即使标的股票价格不变,权证的价格也会因为时间价值的损耗而下跌,而多数做市商都是在交易日结束之后调整时间参数的,某些价外的权证隔夜损失将非常巨大。假设某一认购权证,标的资产现价为100元,隐含波动率为0.3,权证行使价为110元,无风险利率为5%,如果标的资产价格一直保持不变,那么该权证到期前9个交易日的价格变动如表1所示。
------权证高杠杆持仓过夜的风险较股票大,且隔夜时间损耗严重,这样势必会将一部分希望日内平仓的投资者排除在外。所以,权证实现T+0交易是必要的。
1.2.2 中国内地权证市场推行T+0交易的可行性
------1)技术可行性。在中国内地市场,债券目前仍是实行T+0交易的,而且A股和B股之前都实行过T+0交易,所以如果权证实行T+0交易的话,交易所的结算系统、交易系统、监察系统等基本都能适应需要,不需大改动。如果不把权证归类于股票,在现有法规的框架下实行T+0交易也没有法律障碍,更何况2004年8月公布的拟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已建议废除禁止股票进行T+0回转交易的有关规定。
------2)做市商履责的可行性。但是如果在标的股票T+1交易的背景下,权证实现T+0交易,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A、通过权证变相突破了对标的股票T+1交易的限制,从而使一部分标的股票的短线投资者转向对权证的投资。B、做市商由于标的股票的T+1交易和权证的T+0交易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无法提供流通量。做市商买回流通在外的认购权证时,需要及时卖出持仓的标的股票,向市场卖出权证时,需要及时买入标的股票,当权证做市的换手率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可能就会造成做市商持仓的标的股票全部都是当日买入的,而此后一旦再买回流通在外的认购权证,就无法再卖出标的股票来避险。
------针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有如下一些解决办法:A、实现标的股票的T+0交易,由于发行权证的标的股票一般都是流通性好的大市值公司,而且目前的市场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不会出现之前股票T+0交易时的恶劣投机现象,所以标的股票交易的T+1限制已经不再必要了。B、如果标的股票T+1交易,那么只需要豁免做市商在上述极端情况下提供流通量的义务的即可,即在做市商无法做避险时,完全由市场的竞价交易来自行提供流通量。所以,做适当的安排,权证的T+0交易也是可行的。
 
 

2、权证交易中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2.1 权证交易中的风险分类
------在权证的交易过程中,主要涉及的风险有发行人的履约风险、标的资产价格异动的风险以及权证价格异动的风险,如果不对这些风险严加防范与控制,势必影响整个交易体系。
2.1.1
------发行人的履约风险。发行人的履约风险指当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权证发行人不能按照契约规定支付行使价值款或标的资产,从而导致权证持有人投资损失,。发行人的履约风险又可称为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在目前交易体制下,当发行人不能向实际的权证持有人履约时,中登公司不得不代为履约支付,然后再向发行人进行追偿,这样发行人的履约风险全部转嫁至中登公司。股本权证的发行人基本上不存在履约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来自于备兑权证的发行。
2.1.2
------标的资产价格异动风险。标的资产价格异动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标的资产价格被操纵,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利益受损;二是发行人的避险交易影响标的资产的价格,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利益受损。
投资者操纵标的资产价格来获取权证收益的动机可能来自以下几点:
------1)在其他因素既定的情况下,权证价值由标的资产价格和波动率所决定,所以权证价格与标的资产价格连动,操纵了标的资产,实际也就操纵了权证。2)由于权证的高杠杆性,其价格变化是标的资产价格变化的数倍。3)大多数权证行权采用现金结算,即使做市商观察到标的资产价格被操纵,拒绝权证价格连动,操纵者也可通过行权来获取收益,不存在股票操纵所遇到的"变现"难题。4)权证发行人的避险交易是低卖高买,客观上将起到协助操纵的作用,例如避险交易中,标的资产价格上涨,发行人将增仓标的资产,增仓的过程可能会进一步导致标的资产价格上涨,此过程可能循环发生。一旦标的资产价格被操纵,就可能改变标的资产的价格路径及波动率,造成发行人避险成本上升,同时造成权证价格被操纵,损害其他权证投资者的利益,影响市场的公平和效率。
------即使标的资产的价格没有被操纵,发行人的避险交易也可能因为标的资产的流动性不够或者同一标的资产的权证发行数量过多,造成标的资产的价格异动。发行人的避险交易都是同方向的,如果标的资产的流动性不够的话,那么必然引起标的资产价格的大涨大跌,从而影响发行人的正常避险,同时也将造成权证价格的大幅波动。
2.1.3
------权证价格被操纵的风险。由于权证的市值和股票相比一般较小,价格被操纵的可能性更大,但是由于权证具有可量化的价值,如果市场投资者都是理性的话,是没有投资者有动力去操纵价格的,但是考虑到非理性投机因素的存在,不排除操纵的可能性。权证价格的操纵可能导致以下情况发生:
------1)操纵者通过损害其他权证投资者的利益来谋取私利。2)通过影响流通在外的权证数量,来影响标的资产的价格。假设权证的有效杠杆比率为10,那么意味着投资者每从做市商处购买1元的权证,发行商就需从市场上购买10元的标的资产。3)权证价格的变动影响投资者对标的资产未来走势的预期。
2.2 香港地区与台湾地区的风险控制措施比较分析
------由于金融自由度的差异,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分别代表了松紧程度不同的两类风险控制体系,大多数发达市场由于比较成熟,一般和香港地区一样采取比较宽松的监管体系,而大多数新兴市场,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往往和台湾地区一样采取比较严格的风险监管措施。(见表2)
2.3 中国内地市场风险控制制度构思及政策建议
2.3.1 如何防范发行人的履约风险
------1)履约风险控制的四种备选方案。
A方案:采取全额股份质押的方式来发行备兑权证,即每发行一份认购权证,发行人需要在中登公司质押1股标的证券。
------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该方案已经完全改变了发行人原有的避险方式,这样无疑增加了发行人发行权证的风险,发行人势必需要通过提高权利金收入来弥补其承担的额外风险。当发行人预计发行每份权证的价格p可以满足下列公式时,其才会发行备兑权证:
Prob(△P<P)=α
或极度价外情况下rob(S-△P>X)=α
其中rob(x)为概率函数;
△P:标的股票在权证到期时下跌的金额;α:券商设定的赢利概率;S为标的资产发行时的现价;X为认购权证的行使价。
对于确定的标的股票,在权证条款既定的情况下,上式中的p值即为置信水平α下的VaR值。假设无风险利率为5%,标的资产价格漂移率为0,权证期限一年,那么p为S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表3 : A方案下的权证发行价格
------B方案:发行人设立专门的避险账户,采用Delta动态调整持仓的方式进行避险,对于和A方案中标的资产数量的差额部分,以等额现金补足在避险账户。
------该方案与正常的Delta动态避险策略相比,仅仅是增加了质押部分现金的利息成本而已,假设发行的避险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为0.1%,发行与A方案同样的权证,那么可得p为S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表4 : B方案下的权证发行价格
------C方案:发行人设立专门的避险账户,采用Delta动态调整持仓的方式进行避险,但与A方案中标的资产数量的差额部分,不需要以现金补足在避险账户,仅对该部分现金进行额度控制,即不超过一定的数量。
案例与B方案相同,那么该方案下p为S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表5: C方案下的权证发行价格
------D方案:仅设定发行人的资格门槛,不对发行人避险交易进行控制。
------在此方案下,发行人可以通过Delta动态避险策略对单一权证进行避险,也可发行多种结构性产品,仅对它们风险对冲后的风险敞口部分进行避险,还可以通过其他衍生工具进行避险等,发行人的避险手段更加灵活,相应的避险成本也将比C方案低,香港地区市场的权证价格普遍低于台湾地区市场就是该方案优势的一个佐证(见表6)。通过以上的比较分析,虽然A方案能有效控制发行人的履约风险,但是除非发行极度价内的权证或者发行人本来就有标的资产的库存,否则A方案基本不可行。在目前内地券商信用缺失的背景下,宜采用B方案和C方案,从资源有效配置的角度来看,C方案应是优选,待权证市场发展成熟后,可逐步过渡至D方案。
------2)目前对发行人的履约风险控制的制度构思:
------A、券商信用评级。对券商的信用进行评级,评级达到一定级别方可申请成为发行人。内地目前信用评级体系尚未成熟,但是券商的分级管理已经开始,可以把券商的分级管理视作为一种信用评级,例如规定创新试点券商才有资格申请成为备兑权证的发行人。
------B、净资本要求。设定发行人净资本的要求,并且发行人发行权证的总额与其净资本挂钩,例如不超过其净资本的百分之十,该比例可随着市场发展逐步放宽。权证实质是一种无担保的契约关系,所以发行人的净资本将为履约提供保障。
------C、专户避险管理。发行人提出交易所认可的避险方案,并设立专门的避险账户,对该避险账户进行负债管理,即发行人对中登公司的隐性负债不超过限额,限额由中登公司根据发行人的信用评级和净资产状况授予,同时交易所也可对发行人的避险交易进行监督。
------D、履约保证金及担保。必要时,可考虑要求发行人为每只权证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者要求发行人寻求有担保人。
2.3.2 如何控制标的资产价格异动的风险
1) 股票流通市值与价格异动的实证分析。对全市场股票的流通市值与其价格异常波动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后,我们得出,流通市值越大,股票出现异动的频率越低,流动性越好,同时异动所需的成交金额也越大。
2)标的资产价格异动的控制措施
------A、标的资产流动性要求。控制标的资产价格异动的风险,最关键的是确保标的资产的流通市值足够大,流动性足够好,这样既可以防止操纵,也能保证发行人避险交易的正常进行。海外的惯例一般都是管理机关制定可以用于发行备兑权证的标的资产的标准,然后根据此标准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可发行备兑权证的标的资产的名单列表,内地也可采取类似的安排。
------B、对每一标的资产可供发行备兑权证的数量做出限制。海外一般的惯例为不超过该标的资产流通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一般该比例以下不会影响发行人正常的避险交易。而且内地市场还可进一步降低该比例,只要该比例低于1/有效杠杆比例,投资者就很难有动力去操纵标的资产价格来获取权证收益,海外权证有效杠杆比例的平均水平都低于10,所以初期内地市场可以规定每一标的资产可供发行备兑权证的数量不超过10%,以后可视情况加大该比例,但最好不要超过20%。
------C、同一标的资产权证的到期日尽量错开。价内现金结算型权证到期时,常常伴随着发行人大量抛售标的资产来进行支付,如果同一标的资产权证的到期日过于集中,那么该时段内的大量抛售将对标的资产的价格构成冲击,流动性也大大降低。
------D、发行人选择标的要坚持审慎性原则。发行人为保证权证发行的赢利,在发行前也应慎重选择标的资产、权证发行数量等,并合理设计产品结构。
2.3.3 如何控制权证价格被操纵的风险
------1)引入作市商制度指导权证合理定价。做市商制度既可以防止权证过于集中而影响流动性,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权证价格被操纵,指导市场定价,抑制权证价格异常波动。
------2)允许权证上市后再增发。如不做进一步的制度安排,完全靠做市商制度来防止权证价格被操纵也是不可靠的。例如,极端情况下,某投资者全部吸纳了所发行的权证,那么该权证的做市商将没有权证供应卖盘,那么该投资者就可以操纵权证价格了。针对此类情况,可以通过发行人增发该权证来解决。香港地区市场也有此类安排,比如规定发行人持有不超过已有发行权证的20%时,可以进一步发行同等条款的该权证,进一步发行时最多可保留发行量的100%。内地也可借鉴类似的规定,在发行初期就授权发行人持有发行的该权证不足20%时,有权增发不超过流通在外总数的该权证。
------3)引入备兑权证防止股本权证被操纵。为防止股本权证的价格被操纵,可在必要时引入备兑权证,即当股本权证的价格连续数个交易日偏离其价值达到一定程度时,有资格的发行人可向交易所申请发行与该股本权证同等条款的备兑权证,交易代码与股本权证保持一致,投资者行权时,先行使股本权证,股本权证行使完毕后再行使备兑权证。在市场交易时,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是没有区别的,在投资者看来是同一权证,备兑权证发行人的避险操作也没有区别,这种做法实际也是可行的。
结语
------我们在研究时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内地证券交易所进行权证交易制度的设计时,应尽可能利用现有交易体系,在不改或少改现有交易制度和清算体系的前提下,保证权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应尽量使得权证的交易规则与其标的资产的交易规则一致,以便于投资者的理解与操作。
然而,对于权证发展有重大意义的交易制度也应积极突破创新。为此我们建议:
------1)在权证交易中引入做市商制度、规定发行人提供流通量的义务,以防止权证价格被操纵及异常波动,同时保证权证交易具有足够的流动性,便于投资者随时控制投资风险。2)对权证实行
------T+0交易,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由于权证高杠杆特性和隔夜时间价值高耗损带来的投资风险,以便更加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投资风险。
------此外,我们对权证的归类、登记存管、账户开立、名称代码、交易时间、交易单位、报价升降单位、涨跌幅、开盘价确定、流通量提供、除权除息、行权安排及到期处理等具体的权证交易规则安排也进行了较细致的本土化设计,以期合理可行,契合内地市场实际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我们建议将权证交易单位定为1手1000份;对权证实行两种报价升降单位,价格在0至0.999元的权证,升降单位为0.001元,价格在1元以上的权证,升降单位为0.01元;对权证交易不设涨跌幅,由做市商来引导市场的合理定价;对标的资产红利率有稳定预期的权证可不进行除息处理,但对标的资产红利率没有稳定预期的权证,当其标的资产不论除息还是除权,均应调整其行使价及行使比例,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开展权证交易,要建立一整套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来防范发行人的履约风险、标的资产价格异动风险和权证价格被操纵的风险。为此,我们设计提出了四种控制发行人履约风险的方案:即全额股份质押方案,专户动态避险、头寸差额现金补足方案,专户动态避险、头寸差额额度控制方案,控制发行人资格不具体规定发行人避险模式方案。我们认为目前在内地券商信用缺失的背景下,不仅应斟选发行人,还应对发行人的避险操作进行监控,最优选择是对隐性负债进行额度管理,权证市场成熟后,可不对发行人的避险操作进行监控。权证的标的资产应有足够的流动性,同时所发行权证份数占现有标的资产流通量的比例也应控制,同一标的资产权证的到期日尽量错开,通过这样的安排能防止标的资产因权证发行而价格异动。
 
 
权证:高风险
------权证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风险和收益均远远大于股票。因为权证有存续期,一般为3个月至18个月,一旦存续期满将因行权或其他原因而消失,而股票只要不退市可以一直存续,而权证到期不行权或不结算就分文不值了。当然权证的收益也很高,在极强的杠杆效应作用下,权证盈利有可能达到成百上千倍。例如:某上市公司目前的市价为10元,发行的权证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为0.5元,发行契约规定投资者可以在6个月后以9元的价格买入该公司股票,那么,该股票在6个月后的价格必须达到9.5元以上,投资者才可以获利,但如果半年后,该股票因为市场低迷而出现下跌,价格只有8.5元。那么,投资者购买权证的0.5元就全部亏损了,损失的程度是100%。但如果6个月后,因公司业绩大幅提升等因素,该股票的价格达到了13元,那么,股民投资权证的账面收益就是13元减去9.5元,等于是3.5元,也就等于是投资者在半年前以0.5元买入的权证,6个月后的收益是3.5元,收益率达到700%。而同期买进股票的投资者是不可能亏损100%或盈利700%的。投资者还可以选择直接卖出权证,而不必买卖股票。例如一个投资者有10万元资金,按照10元市价只能买进一万股。可是其用同样的资金却可以买进20万份权证,当股票价格上涨以后,权证的价格也会跟着上涨,而且权证的交易中不需要交印花税,交易费用远低于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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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入市须知
投资者入市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投资者参与权证交易前,应当首先向具备代理权证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了解有关权证交易的必备知识,了解该产品的风险。投资者必须与证券公司签订风险揭示书后方可参与权证交易。
权证买卖使用什么账户?
------投资者应当使用A股证券账户进行权证的认购、交易和行权申报。投资者如果已经开立A股证券账户就不需要重新开户,可使用现有的A股账户进行权证交易。
权证的交易规则和A股股票有什么不同?
权证的交易规则和A股股票有一定的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差别项目
A股股票
权证
交易期
T+1
T+0
开盘、收盘价确定方式
分主板和中小板两种
按中小企业板方式执行
最小申报单位
0.01元
0.001元
涨跌幅限制
10%
标的证券涨跌金额的1.25倍
是否设立大宗交易


结算交收
现金
证券给付/现金
权证如何向投资者收费?
------权证的收费标准参照基金的标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定权证的交易佣金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登记结算公司免收取权证交易过户费,行权费用为过户证券面值的0.05%,非交易过户手续费为每笔10元,最终收费标准以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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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权证何时到款?
1、股改配送的权证,卖出时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2、权证卖出后,到款是什么时候?换句话说,权证的结算是T+O吗?

1、按照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首先要求投资者所在券商要取得权证交易资格和结算资格,而投资者无论买、卖权证都必须和所在券商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因此即使是投资者因股改配送到的权证也不例外。
2、按交易所权证交易规定,卖出权证资金即到帐。但权证的结算方式和股票一样实行的是T+1结算方式。资金即时到帐,可继续反复买卖进行交易,但到帐的资金不能取,和股票一样要到第二天才能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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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的创设与注销是怎么回事?
  问:权证的创设和注销是怎么回事?
  答:权证的创设是指权证上市交易后,有资格的机构发行与原有权证条款完全一致的权证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11月21日颁布《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通知要求"创设权证与武钢认购权证或武钢认沽权证相同,并使用同一交易代码和行权代码",创设武钢认购权证必须在指定的帐户全额存放武钢股票,创设武钢认沽权证的必须在指定的帐户按3.13元/每份全额存放现金,用于行权履约担保。例如,有一家创新试点券商准备创设武钢认购权证1亿份,他需要同时开设权证创设帐户和履约担保帐户,并将1亿股武钢股票存放在履约担保帐户,然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创设申请,获准后他的权证创设帐户就得到1亿武钢认购权证,此时市场中武钢权证的流通总量增加了1亿份。如果他准备创设1亿份武钢认沽权证,那么应当将3.13亿元存放在履约担保帐户,创设申请获准后他将得到1亿份武钢认沽权证。
  权证的注销是指创设人(即创设权证的证券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销其指定的权证创设帐户中全部权证或部分权证。申请获准后,履约担保帐户中与注销权证数量相等的股票或现金也相应解除质押,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同一创设人申请注销权证的数量不得超过他之前所创设的数量。例如,有一家创新试点券商在创设出1亿份武钢认购权证后,卖出后又从市场上买入8千万份武钢认购权证,申请注销,获准后他的履约担保帐户中将有8千万股武钢股票解除质押,武钢认购权证的流通总量将减少8千万份。
  截至2005年12月5日,武钢认购权证共创设6.47亿份,无注销,目前流通总量为11.21亿份;武钢认沽权证共创设12.36亿份,注销1.43亿份,目前流通总量为15.67亿份。
 
 

一、认股权证的优势
1.传动装置与杠杆作用
------认股权证传动装置的性质意味着衍生权证的价格变化将夸大潜在资产的运动。传动装置是证股权证的主要动力。
2.无限收益与有限损失
------认购权证是有限损失与无限收益的统一体。如果你投资1000英镑在认股权证上,然后无论你的投资变得如何地糟糕,但你的损失不会超过1000英镑。你的损失对于你投入的货币来说是有限的。这正是认股权证的最大优势所在,你的最大损失是预知的,它不像期货和赌博。但你的收益却是无限制的。
3.易于接受的
------为了经营衍生权证,你只需要向你的股票经纪人申请一下即可——并不需要开立新账户。开始并不难,股票权证与衍生权证的买卖方法与交易过程是相同的。
4.透明度高
------衍生权证市场有相当多的透明好处。衍生权证是集中挂牌与竞价交易的,成交价格及其变化是显而易见,这有助于全面比较与自由选择。这个市场是完全透明的,交易信息必须及时披露。在没有集中交易平台的市场就不具有这样的透明度。
5.良好的流动性
------由于发行规模大,再加上杠杆效应下的低成本交易,使认股权证市场成交较活跃,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6.低交易成本
------衍生权证的交易成本并不高,如果成本自始自终被锁定。
7.印花税
------认股权证的开户与交易成本是与股票一样低,经纪市场是一个高度竞争的市场。但它的最大吸引力在于,衍生权证是现金结算的,它可以免除在股票交易中存在的烦人的印花税。
8.买卖差价
------虽然令人高兴的是没有印花税,但它的交易差价是所有交易成本的一个更大的组成部分。对衍生权证而言,最大差价限制规则将应用于权证交易中,比方10%,在实际中交易差价可能要更小。
9.作为零售产品设计
------衍生权证专为个人或机构投资者而设计的。相对于大的机构投资者而言,个人投资者决不是次要的。
在权证市场,个人投资者很重要。发行人欢迎客户,监管者保护客户。众多的小客户可以为市场增加人气。
10.在牛市和熊市中的机会
------利用认沽权证,与认购权证一样,它意味着在熊市也可以像在牛市一样地成功赚钱。
持怀疑态度的人可能会争论:如果没有人采用它,认沽权证的实用性就很少。但在海外市场的经验是和差价打睹相似的。在一个长期的低迷时期,投资者将开始做空头:例如,认沽对认购的比率(认沽交易数除以认购交易数)在澳大利亚市场,从2001年底的0.7升至2002年7月底的1.4。
11.有助于多样化组合
------对小投资者来说,衍生权证更低的价格经常能有助于组合变得更多样化。
例如,某投资者拿5000英镑投资股票,它可能决定将投资分为五份1000英镑,并希望它们都能获得最大投资效益。如果选择被证明是不利的,则五种股票的组合结果将必定是过于集中或易于受攻击,并导致较差的投资绩效。如果采用衍生权证,这五种股票同样的头寸或许也能通过采用衍生权证来实现:投资五种股票的权证共计2000英镑,其中,每种权证投资400英镑,并用另外3000英镑进一步购买以拓宽组合范围的品种,减少对个股绩效的依赖,降低总体的挥发性。
12.投资能力
------认股权证也能改善你的投资范围。使用过衍生权证的投资者应该对各种市场并不陌生。有些权证可能是以货币、商品、一篮子股票、海外投资工具为基础资产发行的。
13.股票交易所挂牌
------衍生权证是在证交所挂牌,并按照它的规则进行交易。这让投资者放心,并能感到自信:证交所将在好和不好的时间内借助合适的持续报价与出价及差价来维持有序的市场。
14.信息与教育规定
------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有赖于成功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教育。市场及发行者都有义务和必要对投资者进行激励性的宣传、讲解市场规则、产品特性,通过广告、文章、指导、研究会、网站及其他方式。
新市场的一个巨大优点就是它将由一些有经验的数据提供者提供服务。不仅是数据提供,而且还有一些网站的配套信息发布与指导服务。
二、认股权证的劣势
1.复杂性
------你不懂的东西,再有吸引力,你也不应该投资它。衍生权证要比股票甚至比传统权证要复杂得多,或是不好理解一些。
2.相反的价格运动
------相关资产价格一个小的变化,或许根本没有变化,但它可能导致衍生权证价值的一个明显的下跌。进入市场的进机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弄错了,则结果很快会变得痛苦。“认股权证决不是购买忘记的工具”。
3.权证费
------为获得权证而支付的价格。
4.有限寿命
------不能长期持有。一旦期满,它就毫无价值可言。对于股本权证而言,这个寿命期可能是1——5年,但对衍生权证而言,则可能是一年,甚至是6个月,最长也不过两年。
5.时间价值递减
------权证费(或时间价值),权证越靠近其最后终止日期,它的时间价值就会消失。也就是说,如果相关资产还在,相关权证的价值将下降,无论是认购权证或是认沽权证。呆滞市场不受欢迎。因为它会在慢慢下跌中消失权证价值。
6.无分红收益
------认股权证无资格参与相关资产的发行公司的分红。
7.没有股东权
------认股权证的价值可能是以某公司的股票为基础的,但作为衍生权证的持有者,他与公司并无直接的联系。他们没有股东享受的权利。他们没有投票权,也收不到年度的或临时报告,也无股东去留的选择。
8.需要在线专用网站
------权证市场更重要的是信息的集散地,而不是价格。在德国一天最多时可能有200个新权证发行。
9.资本利得税
------与股票相比,权证市场没有印花税,这是一个优点;但它要向交易双边征收资本利得税,则是一个劣势。作为证券,衍生权证将和股票的资本利得税一样是政府的一种税收来源。
三、认股权证的风险与防范
------没有风险就不会有投资回报。忽视风险就是危险。衍生权证比传统的公司认股权证和投资信托权证更有风险的三个理由:衍生权证高杠杆;倾向于短期;来自发行者的附加信用风险。
认股权证最大的风险是资产价格风险。即通过杠杆作用放大,与衍生权证相关的主要风险,这类风险至少有三种以上的已知风险,这就是接收风险、信用风险和货币风险。
------(1)接收风险:即收购风险。对于认股权证持有人而言,接收(收购)可能会是一种灾难。接收可能会导致认股权证的时间价值在短时间内完全消失。如果你的部分理由是基于对接收的一些预期而购买认沽权证,你也应该要小心。蓝筹股公司发行的认股权证一般是不会有这类风险的。
------(2)信用风险:在证交所挂牌一般对认股权证发行人都有很严格的财务标准,并且有较高的信息披露要求。权证的发行人似乎不可能违约,但这种信用风险依然是潜在的。如果你怀疑权证发行人的财才,你就不应该购买它的权证。
------(3)货币风险:即外汇风险。凡是跨国投资者或是跨国认股权证,均会涉及到外汇风险或汇率风险。货币风险可能会抵消你的权证差价结算风险。
认股权证的风险防范的一般措施:
1.交易之前总是核实价格和期限;
2.投资一个适度的数量;
3.监控价格的规则性;
4.考虑采用止损。
------------------------------------------ 
权证如何行权?
答:权证持有人行权的,应委托本所会员通过本所交易系统申报。权证行权的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消。(邀约财富注:这里的本所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权证行权的结算价格怎么计算?
答: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十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的平均数。
交易所对于权证行权及行权后取得的标的证券的交易有何特别规定?
答:本所规定,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次一交易日可以卖出。
如果权证是价内权证,但我忘记行权了怎么办?
答:采用现金结算方式行权的权证,且权证在行权期满时为价内权证的,权证发行人将提供自动行权安排,即委托交易及结算系统在权证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支付现金差价。忘记行权的权证持有人自动获得现金差价。
采用证券给付结算方式行权的权证,且权证在行权期满时为价内权证的,由于需要权证持有人按约定支付行权价款或交付证券,因此交易及结算系统无法自动行权。但代为办理权证行权的本所会员应在权证期满前的5个交易日提醒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及时行权,或按事先约定代为行权。
投资者交易权证和行权有哪些费用?
答:权证的交易佣金、费用等,参照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标准执行。具体为权证交易的佣金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行权时向登记公司按股票过户面值缴纳0.05%的股票过户费,不收取行权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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